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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近日,市民政局党组在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三项机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三项机制”实施细则。
鼓励激励方面,在落实市委干部鼓励激励的相关措施外,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考用结合的原则,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省民政厅综合评估结果,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任用和推荐交流等四个方面,给予干部鼓励激励,将奖励惩处措施具体到个人,进一步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容错纠错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依规、严守底线,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着眼预防、及时纠错,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尊重实干、激发活力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对容错条件和适用范围进一步细化,建立纠错改正和澄清保护机制,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谨慎细致的原则,结合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强化结果运用、落实责任追究,重点解决干部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的问题。
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规范原有规章制度,对行之有效的坚持和完善,不合时宜的修订或废止,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规程,努力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干事创业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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