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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4家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2-28 11:05 来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字号: 打印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经有关市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机构推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定,宝鸡市麟游九成宫康养旅游度假区、铜川市福地湖旅游度假区、榆林市大美石窑旅游度假区、安康市杨家院子旅游度假区等4家旅游度假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确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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