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支持平利建设天然气主管网的提案 | ||||||
| 编号 | 142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王 珣 | 签发日期 | 2024-06-24 09:00 | 发布日期 | 2024-06-25 08:00 | 类别 | C |
| 正文 |
案由:关于支持平利建设天然气主管网的提案。
案据:加快“气化安康”工程建设,是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让“城乡因环境而美、百姓因生态而富”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城镇环境和人居生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平利县天然气日常供应由安康市区天然气母站经槽车转运至县城CNG储气站,经县城天然气管网供应至各用户,受天然气母站上游供气压力不足因素影响,天然气供应时常面临供气中断的实际困难;加之槽车转运费用较高,每立方米天然气到岸价已达6.7元,工商企业和人民群众用气价格偏高,超出了心理预期,上增加了企业和群众负担,存在社会不稳定风险。
建议:由市级层面统筹,结合实际尽快启动平利县天然气主管网建设,切实解决因管网建设滞后导致供气不足、价格偏高等问题。 |
||||||
| 回复 |
杨友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平利建设天然气主管网的提案》(第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现状
我市目前仅有汉中-安康天然气长输管线(简称“汉安线)”一条天然气长输管道,境内总长97.2km,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省天然气公司”),日常管理单位为省天然气公司汉中分公司。
二、长输管道建设有关政策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明确指出: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宜管则管、宜罐则罐,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等多种形式,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目前,我省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主要以企业投资为主,企业在综合考虑管道工程建设成本及项目投资收益等市场化因素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是否投资建设长输管道。经测算,陕南地区天然气长输管道每公里建设成本大约300万元,安康至平利建设长输管道项目估算投资近2亿元,年运行成本(含折旧、财务成本)大约1500-2000万元,而目前省级核定我市天然气价格中的管输费约0.5元。如果城市燃气市场过小,管输费无法覆盖管道建设成本,长输管道企业将难以通过投资决策,项目也不具备纳入相关规划的条件。
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印发的《陕西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建设的跨县(区)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须纳入省级油气长输管道发展规划后才能核准实施建设,拟纳入规划的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要明确资源供应、市场消费现状和需求需测、项目用地需求、投资规模和保障措施等有关内容。目前,安康至平利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尚未纳入省级油气长输管道发展规划,平利县政府也尚未开展项目纳规所需要素内容分析工作。
三、平利县天然气发展现状分析
平利县近2年年用气量约140万方左右,用气规模较小。如果在现有用气规模下采用长输管道输送天然气,每立方米天然气管输费按照0.5元计算,管输企业每年管输费收入仅有约70万元左右,与管道年运行成本相距甚远。因此,在平利县当前天然气市场较小的情况下,暂不具备建设长输管道条件。
四、下一步措施建议
建议平利县政府及城市燃气主管部门积极推进本地区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发展,待燃气市场和用气规模发展到一定水平,可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吸引有投资意愿的企业参与安康至平利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届时,我委将按照《陕西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并指导平利县开展安康至平利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申请纳规相关工作。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