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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设置部分路段夜间限时停车的建议 | ||||||
编号 | 79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王 毅 | 签发日期 | 2024-06-04 09:00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10:00 | 类别 | A |
正文 |
案由:
近年我市规划建设了各类机动车停车场,设置了路边停车位,极大地缓解了交通拥挤,改善了人们出行停车的问题,但在商业密集区、夜市餐钦、老旧小区还是存在“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案据:
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在临街商业区、商业密集区、沿街夜市餐饮因周边车位供给不足,存在违章停车现象较多,市民对交警执法的不理解,也激发了矛盾。
2、部分停车位需求突出的老旧小区,私家车停放小区内道路两边,使得车道变窄,一旦发生火灾、应急事件,消防车、急救车无法进入,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抢车位和车辆乱停乱放引发的刮擦、占道等问题,极易引发邻里纠纷,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建议:
1、规划设置分时段停车位。在不妨碍行人通行,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条件下,在商业密集区、夜市餐钦、老旧小区道路路侧设置夜间19:00--7:00限时段免费停车位;
2、设置限时段停车标识标牌。在限时段道路起讫点设置夜间道路停车标识,停车标识与日间收费停车位进行明显区分,并标注限时段及时长;
3、设置配套停车系统。利用智能化的停车管控系统,监督市民合理利用,实现对停放的机动车辆进行摄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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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张帝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部分路段夜间限时停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设置分时段停车位。《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居民住宅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设置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近年来,我局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西外环路、大北街、大南街、鼓楼街、兴安西路、培新街、安悦街、西内环路、翠平路(西)、泸康路等16条道路设置为夜间免费停车路段,停车泊位549个,停放时间为20:00至次日7:30。除限时车位外,另有28条道路设置全天免费停放泊位2283个,上述路段已涵盖商业密集区、夜市餐饮、老旧小区。今年,我局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车辆停放需求等情况,对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调整。
二、关于设置限时段停车标识标牌。目前已设置的16条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已在现场设置停车标识标牌,公示起止路段、准停时段、禁停时段、免费停放及停放要求。超过规定时间在限时段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关于设置配套停车系统。由我局牵头协调,市城投公司负责,开发建成了安康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智能收费、智能分析、实时查询、导航服务等功能,平台建设目前已搭建完毕,各项功能完整,截止目前智慧停车已录入365个社会车场,其中公共停车场已全部录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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