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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气象与交通运输部门强化交通运输气象服务

    作者:赵艳妮 时间:2025-05-15 09:10 来源:市气象局 字号: 打印

      5月14日,安康市气象局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立预警协调联动处置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根据《通知》,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和气象部门围绕交通运输气象服务需求,在高速、国省干线以及由公路部门管养的重点旅游公路沿线,建设交通气象监测站网与视频实景监测系统,新建公路需将气象监测设施纳入设计,已建公路协商增设。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提供针对性强的气象服务产品,并与交通部门合力,通过多渠道向公众及时发布交通运输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及出行提示。同时双方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交通部门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强化值守、启动预案。此外,还将推进信息共享、防雷安全管理,联合制定交通运输气象业务规范和标准,探索多样化的合作模式,保障公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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