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关于安康35千伏八仙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的函》(国网安电函〔2025〕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平利县南部八仙镇及周边负荷的用电需求,解决国心变单线供电问题,化解镇坪县域全停风险,优化区域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同意你公司安康35千伏八仙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项目核准变更。
二、变更原因:按照《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原南区遗留合同铁塔类物资消纳利用工作的通知》(陕电物资〔2025〕4号)文件要求,需在安康35千伏八仙变电站110千伏升压工程中消纳塔材物资,导致输电线路铁塔钢材及其他费用较原可研批复发生较大变化。为保证项目核准内容与可研复核内容的一致性,需对原核准文件进行变更。
三、变更内容:总投资由19390万元变更为21935万元,较原来增加2545万元。
四、最终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本次变更后,本工程建设内容、线路路径均不变化,因塔型变化引起的工程总投资由19390万元变更为21935万元,较原来增加2545万元。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