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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安置房屋大修基金归集的提案
    编号 第48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程海林 签发日期 2025-06-24 11:24 发布日期 2025-06-24 11:24 类别 B类
    正文
      “十四五”以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转入以后续扶持为中心的新阶段,围绕“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做了大量工作,安置区管理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随着时间推移,个别搬迁楼房出现漏水、房屋裂缝、墙皮脱落、管道老化、下水堵塞等问题影响了生活质量。
      目前,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物业服务指导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促进搬迁安置区向规范化和多样化升级。但安置区居住的均为脱贫户,经济基础薄弱、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阶段,条件有限,缴纳不起大修基金或对收取物业费、大修基金有抵触情绪,导致各社区收缴成效甚微,省市未配套相关政策、县级财力极其有限,破损的房屋及基础设施,无条件进行全面修缮,矛盾越来越突出。
      面对搬迁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提出如下建议:
      1.市住建局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县镇通过“群众缴纳一点、政策补助一点、集体经济支持一点”等分类施策的办法做好大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2.市发改委积极向上争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和资金,通过引导各类资金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聚集,并预留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安置区房屋维修。
      3.市住建局将搬迁安置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按照破损程度分步实施,及时修缮破损设施,确保搬迁群众安居乐业,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4.市发改委(后扶办)指导各社区扎实开展新民风建设,充分激发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激励搬迁群众缴纳大修基金的积极性,推动小区事务共建共治,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回复
    周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安置房大修资金归集的提案》(第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指导易地搬迁安置区归集房屋维修基金问题
      近年来,随着易地搬迁工作的深入推进,安置区的后续物业管理及维修资金归集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关乎搬迁群众能否长期稳定居住的关键环节。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这一情况,为切实做好易地搬迁小区后扶物业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搬迁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难点问题,深入各县区开展调研。通过与基层社区干部、安置区居民、物业企业代表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判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针对问题迅速制定出台了《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聚焦易地搬迁小区业委会组建、物业企业引进以及维修资金收缴等核心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精准有效的指导工作。同时各县(市、区)充分结合自身县域实际情况,纷纷制定了本区域易地搬迁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及维修资金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管理举措,确保工作贴合本地实际、有序推进。截至2025年4月,在业委会组建方面,已成功指导组建业主委员会 286 个、引进 68 家、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194 余万元。
      二、关于将易地搬迁安置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问题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着明确的时间范围界定,通常聚焦于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其改造过程涉及资金筹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多方面复杂要素,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和规范流程来推进。考虑到部分易地搬迁安置区在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也面临着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等类似老旧小区的问题,市住建局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在政策层面上能够对这部分安置区给予适当倾斜,允许其按照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流程来推进相关工作。同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在类似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前谋划改造方案,合理预估资金需求,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确保一旦政策允许,能够迅速启动并扎实推进改造工作,让易地搬迁安置区的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我市易地搬迁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易地搬迁后续工作更好地开展,努力为搬迁群众营造更加舒适、便捷、安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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