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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提升新建住宅品质的建议 | ||||||
| 编号 | 第88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程海林 | 签发日期 | 2025-06-30 11:38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11:38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七普”数据,2020年中国的住房总面积超过500亿平方米,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市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群众对住房的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新时代,新要求。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建设工程品质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中,住宅建设过程中如何积极回应时代要求,如何通过推动住宅在质量、功能、绿色、低碳、服务方面的品质提升,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之路中的一道必答题。
问题分析: 1.当前,住宅产品在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等方面存在不足。住宅的质量通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工程质量堪忧。中国房协组织的“2022全国绿色宜居住区质量与建筑品质居住满意度调查”显示,房屋渗漏、保温构造质量、墙体开裂、隔声性能等问题突出。 2.户型设计与功能配置不尽合理。我国南北方在气候、客群生活习惯、地方规范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导致南北方产品在户型设计上的明显不同,但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所谓的“标准化”,一张图纸从南干到北。从功能角度上来说,普遍存在大客厅、小卧室、卫生间配置少、收纳空间不够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居住生活的体验感受。另外,厨房、卫生间未充分考虑适老化需求,无障碍和急救呼叫等设施缺失,不能够充分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及出行需求。 3.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普通建筑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由于城市更新和拆迁等原因,我国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运行维护的管理和执行部门形同虚设,未切实履行职责,未有效地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的工作,房屋运行管理缺失,未安排专业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导致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能防患于未然。 建议: 1.有关部门应有指导性地强化规划与设计:确保住宅设计满足现代生活需求,注重空间布局的合理性、采光通风以及私密性。 2.精选高品质建材:采用耐久、环保且节能的建筑材料,以增强住宅的持久性和居住的舒适感。 3.强化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标准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高标准。 4.绿色生态建设:增加绿化面积,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智能化系统的建立:引入智能家居系统,包括安全监控、能源管理、家电控制等,提高居住便利性和安全性。 6.规划部门应指导规划工作完善配套设施: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健身设施、儿童游乐场等,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7.强化物业管理指导工作:提供专业、高效的物业服务,包括清洁、维修、安全等,确保住宅区的长期良好运行。 8.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各类社区活动,促进邻里交流,建立和谐的社区氛围。 9.交通便利性:确保住宅区交通便利,小区附近设置公共交通站点,方便居民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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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易乾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新建住宅品质的提案》(第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精准剖析了当前新建住宅在规划布局、建筑材料选用、施工质量把控、配套设施完善度以及长效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存在的不足,如规划不合理导致居住体验欠佳、建材质量参差不齐、施工工艺粗糙引发诸多隐患、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生活便利性,以及住宅交付后物业服务品质达不到预期等。针对这些问题,您提出了极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涵盖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关键举措,为我市新建住宅品质提升工作指明了方向,这对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一、现状剖析与问题成因 经梳理与分析,我市新建住宅品质现状虽有进步,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建筑材料市场监管方面。当前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供应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降低质量标准,减少投入,将个别质量不达标材料流入市场。与此同时,部分开发商在采购环节过度压缩成本,对材料质量把控流于形式,材料进场三方联合验收、送检执行不严,给房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二)施工过程监管环节。对施工单位专业资质、技术力量、工程业绩等关键指标核查不够系统,缺乏动态评估。施工现场监管力量薄弱,监理人员配置未严格执行工程规模比例要求,特别是安装、电气等专业监理配备不足,关键工序监理旁站落实不到位,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等缺乏信息化监控手段,导致个别住宅工程交付后出现质量投诉等问题。 (三)配套设施建设环节,开发商在项目规划时,对配套设施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住宅轻配套的短视行为。部分小区停车位规划不足,社区服务设施、健身器材等建设滞后,甚至交付后长期闲置无法使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品质。此外,配套设施建设缺乏前瞻性,未能充分考虑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四)项目交付后环节,物业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有限,难以对全市众多小区物业服务实时监督。日常检查多为抽查,且缺乏长效跟踪机制,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威慑。物业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培训不足。安保人员年龄偏大、应急处置能力弱,保洁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清洁效果不佳,客服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沟通技巧欠缺,无法及时妥善处理居民诉求。 二、改进措施与工作计划 为切实回应您的关切,全面提升新建住宅品质,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把材料质量关,夯实品质保障。建立建材供应商准入名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复审,对违规供应商及时清退。强化材料进场检验,增加抽检频次,对不合格材料当场清退并追溯供应商责任。定期在政府官网、行业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建材质量抽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开发商选用优质建材,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施工监管,提升建造品质。完善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对施工单位资质、人员配备、施工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许可证,从源头杜绝无资质、低素质队伍入场。同时督促规范配备监理人员,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以及防水、防渗漏等关键工序施工情况,对违规行为现场纠正、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质量验收机制。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住宅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按要求组织分户验收和联合验收。验收过程中,邀请业主代表参与,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确保住宅质量符合要求。 (四)同步规划配套设施。在新建住宅项目的规划阶段,就充分考虑配套设施的同步规划。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原则,要求开发商在住宅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教育、医疗、商业、文化等配套设施。 (五)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我局制定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定期向业主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升物业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例如,一些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建立智能安防系统、智能停车系统等,提高了小区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建住宅品质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新建住宅品质,为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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