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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强对我市城市特困家庭关注与帮扶的建议
    编号 第301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民政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燕卫东 签发日期 2025-06-24 13:48 发布日期 2025-06-24 13:48 类别 A类
    正文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成本不断攀升,我市城市特困家庭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类群体:
      (一)因病致贫家庭。高昂的医疗费用使一些家庭陷入困境。
      (二)失业人员家庭。经济结构调整导致部分人员失业,失去生活来源。
      (三)创业失败人员家庭。创业风险高,失败后背负债务,生活困难。
      (四)农村搬迁至城区人员家庭。难以适应城市生活,缺乏就业技能,收入不稳定。
      这些特困家庭面临着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子女教育困难、医疗负担沉重等问题,部分人员甚至铤而走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隐患。
      二、建议措施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市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如下: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民生底线
      1.提高救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加强临时救助,解决突发困难。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帮扶合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就业帮扶,促进自立自强
      1.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针对特困家庭成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意愿等,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机会。政府开发保洁、绿化、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特困家庭成员就业。
      3.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给予政策扶持。对吸纳特困家庭成员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
      (三)加强医疗救助,减轻医疗负担
      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比例。对特困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并提高医疗救助比例,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2.开展大病专项救助,防止因病返贫。对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家庭成员,开展专项救助,防止其因病返贫。
      3.加强医疗资源供给,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为特困家庭成员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加强心理疏导,维护社会稳定
      1.开展心理疏导服务,缓解心理压力。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特困家庭成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缓解心理压力。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特困家庭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困难。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治安管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预期目标
      通过以上措施,切实解决城市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促进其就业创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回复
    孔令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城市特困家庭关注与帮扶的建议》(第3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民政为民理念,高度关注城市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工作,规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思路,基本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一是社会救助提标扩围增效。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以来,我市逐年提高城市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550元/人月提高到645元/人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从800元/人月提高到840元/人月。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印发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财产豁免和刚性支出扣减政策的通知》,适度放宽低保等认定条件,强化“线上监测预警+线下摸排核查”,落实分级预警、分类管理、限时核查等措施,持续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常态化开展监测预警,有效避免漏救、错救和重复救助。充分发挥全市1928个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作用,经常性走访城市困难群众,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对象6412户11578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73人。
      二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印发了《安康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和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难,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城市家庭或个人,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给予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生活困难或特殊个案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8979人次,落实其他关爱帮扶措施1247人次。
      三是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合力团”行动,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助力公益品牌,以培育社会组织等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立足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广泛组织动员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参与城市困难群众救助关爱帮扶。近年来,全市共1028家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共投入帮扶资金、物资约1803万元,群众受益9.3万余人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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