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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加大对我市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 | ||||||
| 编号 | 第305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民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燕卫东 | 签发日期 | 2025-06-24 13:50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13:50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一、背景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部分群体就业困难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我市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达60万人,但仍有大量劳动力滞留本地,其中部分人员由于技能缺乏、年龄偏大、身体残疾等原因,难以实现稳定就业,长期处于待业状态,面临较高的返贫风险。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二、意见建议
(一)精准识别,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机制
1.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因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等原因导致的失业人员,以及长期失业青年、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等群体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2.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库。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摸底调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及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信息、就业意愿、技能水平、培训需求等情况,实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二)多措并举,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
1.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2.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3.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多就业选择。
(三)强化培训,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能力
1.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特点,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2.鼓励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3.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掌握求职技巧,尽快实现就业。
(四)加强保障,兜牢就业困难人员民生底线
1.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其基本生活。
2.加强社会救助。对因失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3.加强心理疏导。关注就业困难人员的心理健康,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宣传就业政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树立就业典型。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强不息、成功就业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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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孔令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市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第3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民政为民理念,持续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
一是规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民政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对符合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相对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等专项救助。
二是持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信息查询、需求推送等服务支持。强化“线上监测预警+线下摸排核查”,落实分级预警、分类管理、限时核查等措施。
三是畅通优化申报渠道和流程。通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窗口、“秦救助”掌上办等方式,方便困难群众自主申报。2024年以来,对因失业等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实施临时救助5337人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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