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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编号 第328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 毅 签发日期 2025-06-26 15:04 发布日期 2025-06-26 15:04 类别 A类
    正文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祖国的未来,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近年来,随着监管力量的充实壮大和文明城市创建,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已得到有效好转。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隐患。
      据实地走访了解,目前不少中小学校周边在放学高峰期还存在流动摊点售卖食品的现象。学校周边小卖部销售的小零食,多是为中小学生“量身定制”的价格便宜的“垃圾食品”。中小学生本身就对食品安全缺乏足够的认知和辨别能力,长期频繁食用,必然会造成健康隐患。
      建议:
      一、健全机制,消除隐患。以市场监管所为着力点,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店进行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标识模糊、无保质期、无执行标准代号、不符合储存条件的食品。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制度,促其守法经营。
      二、畅通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店向学生和消费者公示12315投诉举报电话,倡导学校教师参与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三、强化宣教,提高意识。要求学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努力提高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培养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回复
    胡雷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等人口密集区域流动摊点管理问题,制定《安康中心城市摊区(点)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规范流动摊点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备案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日常经营行为监管,引导经营业主自觉服从管理并公开承诺,不得售卖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存在安全隐患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积极为学校师生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管控。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成立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和流动摊点食品安全的日常巡查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每月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发现问题现场交办,跟踪整改落实。今年以来,中心城区先后开展校园周边整治353次,联合执法16次,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2552个,纠治规范出店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1149余处(户)。
      二是实施分类治理,加大宣传引导。以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对校园周边100米区域的流动摊点食品安全、沿街商户出店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开展分类治理,累计规范人行道“三车”停放2000余辆。积极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拒食流动摊贩出售的“三无”和不安全食品。
      三是巩固整治成效,主动靠前服务。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上、放学重点时段管控,积极推进“爱心护学岗”活动,为中心城区38所中小学和80所幼儿园提供爱心护学岗,同时确定1-2名城管铁骑执法人员在校园周边实施固守执勤,严管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等违法行为,持续巩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提案建议要求,持续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备案制,做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加强日常经营行为监管,积极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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