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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危害防治的建议 | ||||||
| 编号 | 第291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林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杨 凯 | 签发日期 | 2025-06-17 18:38 | 发布日期 | 2025-06-17 18:38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安康市地处秦巴山区,山高林密,野猪又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繁殖能力,野猪种群数量迅速增长。近几年,安康市域内发生多次野猪伤人事件,其造成农民群众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日益频繁,严重影响和制约农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
相关建议: 一、开展野猪致害综合防控,有效缓解野猪致害。结合实际,成立专业狩猎队,在受损地区适当猎捕野猪;加强主动预防,在野猪泛滥地区,设置铁丝网等阻隔设施,防止野猪窜入居民居住区;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切实保障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补偿经费。林业、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应建立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赔偿机制,设立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减轻农民生命财产损失。 三、合规处理和综合利用猎捕的野生动物。对于猎获的野猪等野生动物可进行种源、药用、医用、皮革、动物饲料等综合利用,避免一埋了之。 四、加强民间业余捕猎队的业务指导和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行为,严格控制民间业余捕猎人员无装备、无准备、无防护的狩猎行为,防止二次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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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雷永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保护农业生产的建议》(第2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特别是野猪数量增长迅猛,野猪毁坏庄稼和农林作物现象较为严重,甚至出现伤人事件,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基层群众反映强烈。对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林业部门认真履职,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实施种群调控和推行致害补偿机制等措施,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野猪危害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提高防范意识。为切实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减少野猪等野生动物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各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科普宣教、发送短信、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科学防范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知识、致害商业保险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补偿政策,教育引导群众不断提高野猪危害防范意识和防控知识。今年3月4日和4月2日,市林业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第十二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安康市第44届“爱鸟周”市级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也积极向林区群众普及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禁用猎捕工具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守法意识。市林业局编印野猪危害防控宣传资料4000份,今年全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送短信26万条,举办宣传活动20余次,受众超过20万人次。 (二)推广试点经验,科学调控数量。2021年,岚皋县、石泉县分别被确定为省级、市级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分别组建了专业狩猎队伍,采取人犬协同方式开展猎捕活动,有效降低野猪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程度。我市积极推广试点防控工作经验,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组建种群调控队伍,制定种群调控方案,依法开展猎捕活动,规范处置猎获物。全市现有狩猎队伍21支(动态),2021年以来共猎捕野猪2124头,其中2025年已猎捕野猪197头(3-4月是禁猎期),部分区域野猪种群数量及危害程度呈下降趋势。 (三)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2022年11月,市林业局联合10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防控措施,同时将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纳入林长制,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5部委联合印发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多次安排部署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今年,先后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猪致害防控工作的提示函》《转发了陕西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致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以市林长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林长字〔2025〕12号),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健全保险机制,降低群众损失。为降低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风险,我们积极推进野猪等野生动物保险补偿机制,指导各地加大政策性森林保险和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宣传,加强保险合同执行监督,切实保障基层群众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经过多方努力,2024年将“野生动物损毁”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责任条款,2025年将野生动物致人伤害纳入政府救助责任险。市林业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野猪致害商业保险补偿工作。2025年,各县(市、区)购买政府救助责任险363.7万元,商业保险67万元,实现了政府救助责任险全覆盖。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大对各项保险合同执行的监督,配合保险公司做好野生动物损毁责任造成损失的勘察、定损、理赔等工作,最大程度为群众争取利益。 (五)争取项目支持,保障防控工作。今年,我市争取中央财政已下达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和补偿项目7个,资金总额560万元。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和补偿项目,为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科学防范野猪危害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保护知识和防控知识,提高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盲目猎捕行为,最大限度避免不安全猎捕事件发生。二是加大种群调控力度。联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野生动物致害监测预警措施,组建专业狩猎队,采取人群协同方式依法开展猎捕活动,有效控制野猪种群数量,降低野猪危害程度。三是落实致害补偿机制。持续推进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主动与保险承保机构沟通对接,落实“野生动物损毁”责任条款,加大保险合同执行情况监督,配合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四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积极争取中省野猪危害防控资金支持,指导相关县(市、区)利用项目资金,通过设置栅栏、铁丝网、强光灯等防护用具及相关设施设备,种植荆棘篱笆树等防护带,有效隔离和保护农作物。并采取人犬协同猎捕野猪、购买保险等综合措施,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野猪危害防控和全市林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安康林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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