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G211、G316、G346国道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的通告
|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26-0211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10:06 |
| 来源 | 市公安局 | ||
| 内容概述 | 为了切实加强辖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公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查严处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规定,我大队决定启用G211、G316、G346国道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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