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我市召开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宣读了《安康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据悉,我市今年在35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试行试点工作,明年3月将在全市所有司法所全面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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