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始终坚持“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以严厉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大力整顿买方市场为重点,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强化协作,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普教外营利性教育培训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强化发票案件查处异地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止11月底,全市共检查医药、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及各类医疗机构49户,汽车驾驶培训机构25户,查验发票共计19627份,核实发票金额8243.61万元,查处发票违法企业和单位31户,发现假发票和其他非法发票8830份,涉及金额894.87万元,联合查处一起发票违法举报案件,共计查补税费及加收滞纳金366.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