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跨省通办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跨省通办”业务的单位及职工 。
二、跨省通办可办理事项
单位业务
❶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❸住房公积金汇缴;
❹住房公积金补缴;
证明业务
❶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❸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提取业务
❶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❷提前退休提取;
❸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❹租房提取。
贷款业务
❶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❷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方式
( 一)在我市缴存的单位或职工
在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的“跨省通办”专窗提交提取资料,由购房地公积金中心与我中心联合办理。
其他业务:均可全程网办,登陆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上大厅、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微信公众号、APP、i安康办理。
(二)在异地缴存的单位或职工
在我市购房提取公积金:可向我市公积金服务网点提交提取资料,由我中心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联合办理(提交资料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审核,我中心代为收件)。
其他业务:可通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网厅等网上渠道办理,详情请咨询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四、“跨省通办”业务清单、办理渠道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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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实现方式 |
办理渠道 |
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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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 |
全程网办 |
市场监管局 |
1.单位证照:(1)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尚未发证的提交设立批文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单位开户登记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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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
全程网办 |
单位网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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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汇缴 |
全程网办 |
单位网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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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补缴 |
全程网办 |
单位网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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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全程网办 |
个人网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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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
全程网办 |
个人网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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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
全程网办 |
安康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i安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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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全程网办 |
安康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i安康 |
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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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全程网办 |
安康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i安康 |
退休证明、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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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两地联办 |
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专窗 |
购买商品房:提供签订日期2年内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需提供关系证明) 购买二手房:提供签订日期2年内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和房屋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需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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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 |
全程网办 |
安康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i安康 |
身份证、一类银行卡及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单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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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
全程网办 |
安康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i安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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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全程网办 |
安康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i安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