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16时55分 来源: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安康市石煤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提案》(第84号)收悉。感谢您对安康石煤矿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石煤矿相关政策情况
2020年9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备忘录,要求自然资源部门不再颁发石煤矿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对到期的采矿许可证不再进行延续,推进石煤矿稳步退出;2022年6月,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康市石煤矿整治工作并印发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同意我市石煤矿企业延期至“十四五”末退出;2024年4月,省应急管理厅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我市从即日起严格执行2020年9月省政府备忘录规定,对石煤矿证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20年9月27日前到期的不再延续,推动石煤矿稳步退出。
二、石煤矿综合整治相关情况
2022年7月,我市依据省政府纪要精神,印发了《安康市石煤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51处石煤矿开展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累计引导退出7处,认定不符合整治基本条件13处。剩余31处符合整治基本条件,30处已办理采矿许可证,1处正在完善办证手续。
三、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现阶段石煤矿政策规定,安康石煤矿需在“十四五”末完成关闭退出。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石煤矿立法考察调研工作,最终认为石煤矿立法与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现阶段石煤矿政策规定相矛盾。2025年2月,河南义煤集团来我市开展石煤矿循环经济项目考察。4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赴河南义煤集团围绕含钒型石煤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开展考察活动,但因政策接续问题暂无实际性进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纪要精神、备忘录规定和整治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涉煤县区政府,坚持标准不降、程序不减、目标不变,规范、有序开展持续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再次感谢您对安康石煤矿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对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