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千万工程”示范村验收和2025年创建示范村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5〕458号)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级有关单位,按照示范村创建计划,充分考虑村庄规划、人居环境、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发展情况,经各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确定2025年“千万工程”示范村创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寄送到安康市农业农村局,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意见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焦丛键 0915-3096131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411室,邮编:725000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