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7 11:31作者:来源: |
——2017年10月10日在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家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统筹的问题
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作,在审定《安康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时,一方面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大交通(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发展,一方面注重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注重加强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人口密集居住区(安置点)与产业园区(基地)、旅游区的公路项目储备,力争更多农村公路项目挤进中省计划盘子,尤其注重全市公路延伸、升级改造和断头路联通工程,推动农村公路互联互通,力争早日形成“一通道六辐射三横八纵”安康公路网。目前,安康国道、省道由485、547公里增加到1164、1420公里,分别净增680、873公里,涉及八大类一大批农村公路项目已经列入中省规划,将分年度陆续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建设标准,坚持因地制宜,通村公路和通村公路联网工程原则上按照双车道标准建设,确因条件受限的,按照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建设,安保、排水、防护等附属设计同步到位。
关于调整路网结构,将两个以上行政村共用的村级公路调整为乡道的提议,因为农村公路路网调整涉及项目库计划和养护工程费调整,需要市、县每年年底在全省进行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和电子地图更新工作时,向省公路局提出申请,省公路局将根据申请的线路技术标准及重要性,再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因此,市交通运输局每年都会根据年度建设情况,积极向省厅、局提出部分线路提等升级。
二、关于夯实主体责任的问题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落实好县级部门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日常养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的管理责任,从2010年起,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均签订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县区政府财政预算并要求足额到位;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同时,各县区政府与各镇办、交通局等单位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年终严格考核奖惩。我市农村公路养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已全面实现,确保农村公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为确保农村公路道工队伍稳定,各县区积极筹措资金为道工购买养老保险等,切实解决道工的后顾之忧。比如,汉阴县每年按照农村最高标准为道工缴纳养老保险,并为道工购买最高20万元意外伤害险;旬阳县按照企业职工标准为道工缴纳养老保险,并为道工购买6万元意外伤害险和8000元意外费用补偿医疗险;岚皋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道工工资,由道工自行缴纳养老保险。
三、关于增加养护投入的问题
7月中旬,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市财政从明年起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将农村公路养护费由500万元/年提高到1000万元/年(包括质量监测、检验费等),市交通局、财政局正在草拟《安康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中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拨付、监管、考核做了详细规定,待市政府审定后正式下发。
9月下旬,为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结合市人大视察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在交通脱贫攻坚工作中进一步整合项目和资金的通知》,从实施精准扶贫农村公路网络建设,加大资金和项目整合支持力度,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通知》明确要求:在有关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实施方案的框架内,统筹目标相近、方向类似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凡在涉农资金整合下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各县区政府统一安排,足额整合到位并落实好建设及配套资金,由各县区交通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按照“市级监督,县为主体,村道镇管”的原则,市政府要求县区政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增长机制,提高财政养护资金补助标准。各县区也都不同程度的增加了日常养护经费,如汉滨区从2014年起将日常养护费在原来基础上又增加10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汉阴县从2016年起县财政预算100万元水毁专项资金,县交通运输局配套100万元,建立村道水毁基金,用于村公路的水毁抢修和病害处理,并从生态转补资金中安排5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绿化;石泉县政府已将通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原来的每年每公里1000元,增加到每年每公里2000元;旬阳县政府将通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原来每年每公里800元,提高到每年每公里1500元,并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水毁专项资金;白河县政府在确保通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每公里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也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水毁专项资金。镇坪县从2016年起县财政增加预算64万元,用于日常养护。汉阴县、宁陕县、紫阳县、平利县通过公益性岗位增加通村公路养护资金,宁陕县还将通村公路养护道工报酬纳入低保范围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