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通行畅通,根据《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取消中心城区部分道路两侧停车泊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5月17日。
二、取消路段
(一)火车站进站西路(晏台路)全段车行道两侧共计59个停车泊位。
(二)鼓楼街清真古寺门口两侧共计2个停车泊位。
从2025年5月18日0点起,严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上述路段随意停放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乱停乱放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请各驾驶员自觉遵守,按照施划的停车位泊车,积极配合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照交通标识、标线有序通行,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