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市商务局对宁陕县关二加油站、白河县三院加油站、恒口示范区月滨加油站和安康高新区海源加油站规划确认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材料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安康市商务局进行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地 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邮 编:725000
联系人:宋道友
电 话:0915—3205056
安康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