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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类:
(一)《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可容缺受理)。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容缺受理)。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规划蓝图(带规划章)及复印件。
(六)树木现状照片。
(七)移植方案。
(八)承诺书(移植后一年内确保成活,否则补植)。
二、单位类:
(一)《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等)复印件(可容缺受理)。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容缺受理)。
(四)树木现状照片。
(五)移植方案。
(六)承诺书(移植后一年内确保成活,否则补植)。
三、个人类:
(一)《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表》(由所在社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可容缺受理)。
(三)树木现状照片。
(四)移植方案。
(五)承诺书(移植后一年内确保成活,否则补植)。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申请人保存一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份,市市政园林处一份。
办理窗口:市政务大厅二楼G03窗口
咨询电话:0915-239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