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决定自2025年8月8日起启用以下23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凡在上述点位,有驾驶机动车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车接拨手持电话、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24日